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小学部)
关于级(一年级)学生报名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各小区物业办、居委会:
根据《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招生工作程序,在前期对适龄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定于8月中旬对级(小学一年级,8月31日前出生)学生组织报名,同时对2-6年级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进行登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渤海十八路以西,滨博高速公路以东,黄河五路以南,长江六路以北
二、通知书发放
摸底报名已提交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名单见附件),8月13-14日按报名编号持户口本到学校北门“学雷锋示范岗”领取入学通知书, 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8月13日上午:1-215号;8月13日下午:216-429号;8月14日上午:430-625号;8月14日下午:626-964号
注:1.请按时段到校领取,不按时段到校的不予发放通知书。2.乘坐校车统计会通过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报名时间(未提交材料)
8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弘健楼1楼(原摸底地点)
1号窗口(编号1-200号);2号窗口(编号201-350号)
3号窗口(编号351-520号);4号窗口(编号521-699号)
5号窗口(编号700-899号);6号窗口(编号900-964号及未参加摸底学生、转学学生、延缓入学学生)
五、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人口
1.村居:户口簿(户主、索引表、及孩子单页,下同)。
2.小区居民: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网签合同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与学校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的,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二至六年级有转学需求的学生须提交转学申请和相关转学材料(户籍、居住证、住所等材料与入学学生相同)。
注: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6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1. 实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诚信承诺书制度(自行下载打印)。请家长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已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学校将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2.请家长根据编号到相应窗口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处门口已张贴学生编号(按音序排名)便于家长查询。
3.由于报名人员较多,请家长注意安全。因创城需要,家长车辆不得乱停放,机动车辆自校车门进入校园,停放西停车场车头朝里。非机动车停放学校南门外非机动车位并自觉排整齐,家长自南门进入(一律不得从北门进入)。家长报名时自觉排队,校园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4.请各小区物业、幼儿园、居委会及时通知家长按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接待。
5.学生达到入学年龄,家长必须送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因其他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滨州经技术开发区延缓入学申请表,报教育局审批。
6.以上各项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转学学生还需提供转学申请、学籍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3416305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二〇二〇年八月九日
如果觉得《开发区第一中学(小学部)关于级(一年级)学生报名通知》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