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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案例 法律讲堂案例分析1500

时间:2021-07-05 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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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案例 法律讲堂案例分析1500

妻子生娃,丈夫求前女友帮忙接生,妻子生完女儿后,就排斥过夫妻生活,而且快速衰老,甚至长出老年斑,丈夫和她离了婚,妻子感觉不对劲,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自己的卵巢不翼而飞。

(本文素材来自《法律讲堂》真实案例)

姜莉(化名)是个漂亮的姑娘,虽然工作普通,却嫁了个在事业单位捧铁饭碗的丈夫张鹏(化名),只不过张鹏比姜莉年长十岁,但人看对眼了,一切都不是问题,两个人顺利结婚怀孕。

作为大龄父母,对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尤为期待,为了让妻子顺利生产,张鹏甚至拉下面子,请求在当地zui好的医院,做妇产医生的老同学兼初恋韩彩霞帮忙接生。

韩彩霞还真给面子,爽快的答应了,为了怕姜莉多想,张鹏并没有告知姜莉,他和韩彩霞的关系。

韩彩霞主刀,姜莉剖腹产顺利生下女儿,夫妻俩抱着这个肉嘟嘟的小生命喜ji而泣。

可自从生完女儿后,姜莉把重 心都放在女儿身上,对夫妻生活完全失去了兴趣,而且容颜飞快地衰老,皮肤变得干瘪,脸上甚至长出了老年斑,脾气越来越暴躁,年轻女性的特征在她身上快速消失。

姜莉虽然对自己容貌变化,和生理反应忧心忡忡,但她以为这是自己大龄生女的正常状态,也没在意,可张鹏却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对她颇有微词,夫妻感情在争吵中变淡,姜莉已经对男人失去兴趣,夫妻分居一年后,索性离了婚,她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权,母女俩相依为命。

离 婚没多久,姜莉就听说丈夫另结新欢,有女儿的牵绊,离 婚了两人也没反 目成仇,她还是在心里默默给予了前夫祝福。

一天,姜莉在电视上,看到一档介绍女性生理健康知识的节目,节目里说的,女性失去卵巢后的症状,竟然和自己的一模一样,她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让她大惊失色,她的卵巢竟然不翼而飞,而自己仅有的一次打开腹腔,就是5年前剖腹产生女儿,难道卵巢是那时候没得?

她马不停蹄去了生孩子的那家医院查病历,病历记录她生产时,发现双侧卵巢有癌变,经活检确诊为卵巢癌早期,丈夫签字后,主治医生韩彩霞在给她剖腹产时,切除了卵巢,这份病历中没有检查报告,却有前夫张鹏的签字。

姜莉清楚的记得,自己生女儿时,没做过卵巢检查,怎么就成了卵巢癌变?而卵巢没了,自己却一无所知,她简直觉得不可思议,这里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她突然想起来了,前夫后来跟她说了他和韩彩霞很熟,她有理由怀疑,丈夫为了达到离 婚的目的,串通熟人加害自己。

她赶紧给前夫打电话,张鹏却一问三不知,说不记得有这档子事,而且一点都不像装出来的。

可能自己想多了,姜莉认为这可能是场医 疗事故,于是联系律师,准备起 诉医院索要赔偿,律师拿着有张鹏签字的通知单,问是不是他签的字?

这回,张鹏说想起来了,确实是他签的字,问他为什么没告诉姜莉?他解释说因为女儿出生后,他太兴奋了,给忘了。

已经成为妇科副主任的韩彩霞说,当时情况紧急她才这样操作,经医 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姜莉被切除双侧卵巢属于医 疗事故,医院赔偿姜莉25万,对当时的主治医生韩彩霞给予处分。

一场医 疗事故,让姜莉失去了女性特征,和幸福的家庭,这些赔偿,弥补不了对她的伤害。

也不知道为什么,从那以后,张鹏看她们母女的次数明显增多,有一次还失控地抱着姜莉泪流满面,说对不住她。

粗枝大叶的姜莉也没多想,直到半年后,她无意间得知,张鹏的再婚妻子竟然是韩彩霞,而且,他们还是曾经的情侣,这让她心平静的内心翻起波澜。

她把事情从头开始捋了一遍,越想越蹊跷,她怀疑,这所谓的医 疗事故,是韩彩霞故意为之。

前夫是不知情,还是同谋?心里生疑的姜莉对前夫的签字做了专 业鉴定,结果显示属于伪造,前夫开始说不知情,后来又承认自己签了字,这其中到底有何隐情?姜莉越想越可怕,决定报 警。

经过警方调查,韩彩霞利用职务之便,造假说姜莉卵巢癌变,并擅自做主切除,而她做这一切的目的,就是想导致姜莉身体发生变化,和张鹏因此感情生变而离 婚,然后,她和张鹏旧情复燃。

当年,张鹏向韩彩霞提出分手,这让她很不甘心,正好张鹏求她帮妻子接生,她趁机表白心迹,遭到张鹏拒绝,她在心里发誓:“我要得到你,不择手段也要得到你!”,并付诸于行动,果然,一切都朝着她设计的方向发展,韩彩霞趁虚而入。

张鹏一直蒙在鼓里,直到姜莉打来电话质,他才知道这事,他质问韩彩霞,她一看瞒不住了,才和盘托出,并哭天抹泪求张鹏帮自己蒙混过关,否则自己回会身败名裂。

张鹏为了保全韩彩霞的声誉,只好撒谎说是自己签的字,可对姜莉又心怀愧疚,还是向警方说出真 相。

韩彩霞因触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 期 徒 刑,并赔偿姜莉10万元,同时,医院也起 诉韩彩霞,追讨此前医院赔偿给姜莉的25万。

张鹏也和韩彩霞离了婚,和这个可怕的女人一刀两断。

韩彩霞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医者仁心,救死扶伤,可她却为了一己私欲,肆意妄为,剥夺她人的健康,只能说咎由自取,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来自«法律讲堂»

一个女孩向她的闺蜜炫耀她父亲最近刚给她买的手镯,但她没有想到她闺蜜也带着一个。女孩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王萌,是一名大学生,即将大学毕业,王萌的父亲王成祥常年经营着生意,虽然生意很忙但也很照顾女儿王萌,每次有好东西也会先想着女儿。

因为王萌的母亲几年前因病去世了,所以对女儿更加宠爱有加。然而这些年王萌的父亲也一直单身,其实追求者并不少,但王萌的父亲对她们一个都不感兴趣。

这一天,王萌带着她的闺蜜李璐去家里玩,李璐的家是农村,学习很努力,还经常帮王萌,所以两人成了好闺蜜。

李璐第一次去王萌家就惊呆了,因为王萌家的装修太豪华了,让她非常羡慕王萌。

王萌把她漂亮的衣服和一些珠宝送给了李璐,李璐刚要拒绝,王萌就对她说:我们是好姐妹,我的就是你的,你拿去吧,然后李璐欣然接受了。

当他们正在看电视时,王萌的父亲回来了。虽然王成祥已经快50岁了,但他看起来像40出头,整个人看起来很有活力。

王萌高兴地把李璐介绍给她的父亲,说这是她最好的闺蜜。

后来,王成祥请他们吃了豪华的西餐,李璐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场所,她感到眼花缭乱。

从那以后,王萌经常邀请李璐去她家,李璐从一开始的拒绝到慢慢的不再拒绝。

那天,王萌向李璐炫耀她父亲花了3万元给她买了一个新手镯。闺蜜连连说好,这时眼尖的王萌居然看到闺蜜手上也有一个,王萌问是谁送的她,李璐说:是朋友送的。

虽然王萌很好奇谁会给李璐这么贵的手镯,但她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

一天,当王萌在街上购物时,她突然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这两个人正是他的父亲和李璐,两个人手牵着手。

王萌非常生气,上前给了李璐一记耳光,并凶狠地对她说:我把你当好闺蜜,你居然背着我跟我的父亲在一起,你配不配?

李璐想要向王萌解释,但王萌放开了她的手,让她和父亲分手,但李璐不愿意。

这时,王萌的父亲说:“请马上给李璐道歉。我们真的是彼此相爱,我们不可能分手。

王萌没想到她好心带着她在家里玩,结果却把狼带进了家。

王萌特别后悔,但为时已晚。她父亲的语气很严肃。王萌别无选择,只好把母亲抬了出去。

这时父亲却说:“你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我在找也没有什么错,再说了,她不是你最好的朋友吗?你们会相处得很好的。

王萌哭了: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更不能接受。如果你找的是另一个女人,我也许可以接受,但她不光是我的闺蜜,而且和我同龄,我不可能接受她做我的继母。

不顾王萌的反对,她的父亲后来和李璐拿了结婚证,并为她开了一家花店。

王萌非常生气,她要求她的父亲给她50万元的生意,但她的父亲拒绝了,理由是她太年轻。

王萌更生气,她的父亲之前很爱她,她想要什么给什么,不觉得自从娶了李璐之后,他的父亲改变了,所以她恨李璐,觉得是李璐的存在让她失去了原来只属于她的父爱。

没过多久李璐就怀孕了,王萌更生气了,他绝对不允许有人跟他抢走父亲,于是她假装和好,实际上是想对李璐使坏,王萌知道李璐身体不好,所以故意给她吃冷食。每隔一天就给李璐买螃蟹吃,结果导致李璐流产。

之后李璐又怀孕了,因为流过一个孩子,所以李璐特别注意不要吃冷食。王萌这次没法下手,于是找人绑架了李璐,让她父亲给她一百万赎金。

王成祥知道是自己的女儿,于是他寻找自己的朋友,成功救出了李璐。

可没想到王萌竟在家里向李璐下手,把李璐从楼梯推下去,导致李璐失血过多,孩子又没了。再次失去孩子的王成祥非常伤心,他认为自己不能再这样保护王萌,最终会伤害到她。所以亲自把王萌送进了监狱。

王萌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温洛涵 我觉得王萌的行为有点太偏激了,又是陷害又是绑架,最后竟然把李璐从楼梯上推下去,其实已经构成了犯罪,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作为王萌的父亲,竟然找了和女儿同龄并且是女儿的好闺蜜,我觉得这件事放在谁身上都是不可能接受的,而父亲也没有在意王萌的心情,知道女儿不会接受,还执意和李璐结婚,就造成了王萌后面的所作所为。

虽然说爱情不分年龄,但是你作为王萌的好闺蜜,怎么能对她的父亲下手呢,找了个能当你父亲的人结婚,难道就是为了那些荣华富贵嘛!你们觉得呢?

#情感# #我要上 头条# #情感事务所#

今日法制案例:遇到爱人偷情,你该怎么做?

在南方某小城,一对男女入住一家酒店,女子因错刷了其丈夫的信用卡,导致事件败露。女子丈夫收到银行信息后,迅速前往酒店,并将其堵在客房门口。房内男女拒绝开门,该男子后来试图爬下墙外的管道逃走,不慎坠楼身亡。@歌如谷

已婚男王某和已婚女李某本是高中同学,在一次同学会上又见面了,事后一直保持联系,慢慢的聊出了“火花”并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事发当天,两人入住一家酒店。李某的丈夫章某因为最近发现妻子行为有点反常,又听到一些谣言,当天就没有上班。在他收到信息后,立马赶往酒店。两人发生关系后,刚刚赶到酒店的李某丈夫拍了拍房门,这两个人吓得不敢开门。僵持半小时后,王某因为害怕被抓奸在床,环顾四周后,于是爬上窗台打开窗户,他翻出7楼的窗户,想爬下管道。谁知道一不小心摔倒,在爬下去的过程中坠楼死亡。

事后,王某的家人将章某、李某、酒店法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50万元。

庭审中,王某的家人认为:王某与李某是自愿来到酒店的,随后章某带人来抓他,并在门口威胁王某,王某只好爬出窗外摔倒致死。

两个人在酒店约会有违社会道德,但是是双方都自愿的,这并不违法。虽然王某错了,但他错不至死。因此,所有相关人员都应该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许多酒店会设计只有一个缝隙的窗户,以减少安全隐患,但没有法律法规要求这样做。

王某的家人认为,由于酒店没有及时制止这种行为,也没有为窗户提供足够的保护,因此王某被逼翻窗后死亡。因此,酒店应为未能履行其安全义务承担责任。

酒店:王某是自己翻窗户的,不能无限期地扩大安保义务。酒店在客房内部以及公共场所都张贴了安全警示牌,履行了告知义务。因此,酒店不负责。

章某:王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预见到从窗户外爬下管道是危险的。章某在外面说了一些恶意的话,是人之常情。但正常人都知道,不会为了这件事杀人。然而,王某仍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王某应该承担其死亡的后果,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本案核心:王某的死亡与章某的行为之间以及和酒店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开房还是翻窗户,都知道后果。当王某翻出窗外时,章某等人仍在外面。王某的生命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王某选择从窗户爬出去,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当然知道从7楼爬下来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李女士试图说服他,但王说:“我会爬下管道,不会有事的。”王某恰当的做法是立刻报警处理。

因此,王某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不幸地从高处坠落死亡。因此,王某死亡的后果与章某的行为之间,以及酒店之间都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其他人没有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家人的所有要求。@歌如谷

法律提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王某不逃跑,他会受到惩罚吗?

偷情事件时有发生,这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然而,在法律上,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它将受到社会的谴责。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将捉奸列为刑事或行政责任的免责事由。但它可以作为离婚索赔的证据。

如果情绪失控,轻微或以上殴打对方将构成故意伤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他人自由,则涉嫌非法拘禁。@歌如谷

当这种事情发生时,出轨的男人和女人都会因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惩罚,但如果做得太过分,闹出事来,报警的话,双方都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法治社会,希望大家都能遇事冷静,依法来解决问题。#跟着判决学法律#

#每日普法# #法律讲堂#

最近特别火的底线相信是现在很多人都在追的热剧,里面的剧情都是根据现实题材改编的,与《扫黑风暴》《人民的名义》都有些相似,里面的人物刻画的也相当的精彩,同时也给广大的老百姓普及了一下法律…不要让老百姓当法盲。

说实话我平时一般都喜欢看中央12台里面的法律讲堂,里面都是通过说一些案列来折射出来法律知识,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真的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是有底线的吗?都能为老百姓着想吗?都能公平公正吗?我想应该是不可能的,要不然社会上就没有冤假错案了,电视剧里只讲好的,真正不为人知的都没有讲出来,我自己的一个案子在没有任何的凶器的情况下就判定实刑,一个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被判了有期徒刑,判决书竟然说没找到凶器是本案的瑕疵,以客观事实来判定,这就是法律吗…判决书附上,有大神们帮忙出出主意#头条法律创作营#

恩爱夫妻怀孕不久丈夫却查出身患癌症,原本平静的家为了钱而出现分歧,夫妻争执竟泄露了怀孕的秘密,公婆无法接受,竟逼儿媳放弃胎儿,原本一家人却闹得要对簿公堂。

李芳和郭海涛结婚后一直都没有怀孕,经过去医院检查,才知道郭海涛没有生育能力。由于双方老人都在催生,李芳也想有个自己的孩子,于是李芳说动了郭海涛,让她去医院做了人工受孕。

因为考虑到老人思想观念比较传统守旧,怕他们接受不了孩子是经他人精子授精所生,于是他们对家里人都隐瞒了实情。

日子本来过得挺好,可是在李芳怀孕四个月时,郭海涛被查出身患癌症。原本平静幸福的日子一下掀起了波澜。

因为身患重病,郭海涛不能再工作,李芳又因为怀孕而辞掉工作在家养胎,于是家里所有的开销和郭海涛的医药费都是李芳的公公婆婆在承担。两个老人辛苦储蓄的养老金都拿出来给儿子看病了。

两个月过去,郭海涛心里过意不去,想着孩子不久后要出生,要花更多的钱,就和李芳商量说现在家里负担太重,这个孩子又不是自己亲生的,干脆就不要生了,他让李芳去医院把孩子打掉。

李芳一听就情绪激动了,和郭海涛在家吵得不可开交,完全没有留意从外面回来的公公婆婆。两个老人在旁边,把吵架的原因听得完完整整,这才知道原来这个腹中胎儿并不是自己家的血脉。

于是老两口也帮着儿子逼李芳去打胎,省下钱来给自己儿子治病。李芳一气之下,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搬到自己姐姐家里去住。

后来郭海涛也给李芳打了几次电话,劝说让李芳回家。李芳虽然关心老公的病情,但是又担心他是骗自己回去打胎,所以她一直犹豫不定。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李芳突然接到了婆婆的电话,婆婆哭着说郭海涛因为心情郁结,病情恶化,癌细胞迅速扩散全身导致器官衰竭,已经深度昏迷了。

李芳急忙赶到医院,郭海涛却已经过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李芳悲痛不已,然而在全家给郭海涛料理后事时,李芳又遭遇了另一个沉重打击。

在殡仪馆,李芳的公婆给她出示了一份郭海涛在临终前的自书遗嘱,遗嘱说明郭海涛不要李芳腹中人工授精的孩子,并且将自己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交由父母继承,以作为他对父母出钱给他治病的补偿,李芳和孩子无权分到份额。

由于受到双重刺激,李芳怀孕七个多月就早产,生了一个儿子。而孩子刚满月,郭海涛的父母就来到家里,要求李芳执行遗嘱,立即搬出郭海涛的这套住房。

李芳无奈,为了庇护孩子能有个安身|所,最后只能到法院起诉和公婆对簿公堂。

以上真实案例出自《法律讲堂》

@欢喜妖精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个事情中郭海涛的父母以及李芳,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操碎了心。那么他们的官司最终谁会赢呢?我们先来了解两个法律知识:

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根据12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所以如文章开篇所述,李芳人工授精怀孕,是她和郭海涛两人商量并达成一致的,所以郭海涛即使和李芳所生的儿子没有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仍视为他们俩人的婚生儿子。理应享有财产继承权。

二、胎儿的继承权问题

在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为在孩子出生前,郭海涛已经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所以郭海涛遗嘱中孩子无权继承自己的遗产份额被视为无效。

最后法院宣判,郭海涛遗留的这套住宅等额分为三份,分别由郭海涛的父、母和李芳所生的孩子各继承一份。

因为房屋为固定资产,法院则判决郭海涛父母以经济补偿金方式支付给孩子三十余万,交由孩子的监护人李芳保管,房子归郭海涛父母所有。

如今社会进步,医学技术可以帮助有生育遗憾的人获得家庭圆满,但当要选择人工授精之前,更应该先思考清楚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人工授精的孩子也同样享有公平的人权,不能因为出现了利益问题,就将人工授精的孩子作为牺牲品。

都说养儿防老,但养儿绝不仅仅只为了防老,一个家庭的圆满和延续,绝不是只靠添丁进口就可以实现的,选择了人工授精的孩子,就应该尽到养育之责,只有爱和亲情,才能成就最幸福的家庭。

#我要上微头条# #法律小讲堂# #情感#

上门女婿说: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吧,岳父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婿一人的名字,可之后发生的事却让人意想不到

吴小莉是独生女,父亲吴大爷是一名退休工人,母亲周阿姨是家庭妇女,吴小莉从小学画画,学舞蹈,吴家父母希望女儿有一天能学业有成,生活顺遂

天不遂人愿,吴小莉高中时早恋了,不但成绩直线下降,失恋后的吴小莉还经常一个人又哭又笑,医生确诊吴小丽由于失恋引发了精神分裂,而且很难治愈。

病情犹如天霹雳,让吴家父母难以接受,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吴小莉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吴大爷也因为忧心女儿患上了心脏病,家里一直笼罩在阴郁的气氛中。

一天周阿姨带吴小莉去医院复查,因为要换热水器,周大爷则留在家里,来换热水器的是一个干活麻利的小伙。

小伙叫樊军,今年30岁,和吴大爷是老乡,吴大爷和樊军聊的十分开心。也许是见到老乡太过激动,吴大爷心脏病犯了。

吴大爷捂着胸口对樊军说:我有心脏病,你赶紧打120,黄瓶子的药喂我吃三粒,万一我倒下了,你给我的老伴打电话。

樊军不敢耽搁,连忙把药给吴大爷服下,叫了救护车,还跟着去了医院,跑前跑后照顾吴大爷,因为抢救及时吴大爷终于转危为安。

吴大爷一家对樊军很感激,一再要求他到家里来做客,周阿姨做了一大桌子的菜来招待樊军,樊军老实温顺,两位老人对他十分的喜爱。

吴家父母经常邀请樊军来家里吃饭,樊军也不闲着,家里的重活累活抢着干,家里常年都是病人和老人,樊军的到来让他们感觉到了浓浓的暖意。

吴家父母发现樊军每次来的时候,女儿的心情特别好,还给他倒茶倒水,两个人也能聊到一起。

更让二老惊喜的是,女儿性情稳定了很多,而且脸上也开始有笑容了,大夫告诉老两口,吴小莉的病已经治愈了,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了。父母听了大夫的话,激动的老泪纵横,这时两位老人心里萌发了一个想法。

女儿年纪也不小了,没有学历和也没有工作,樊军虽然是一个装修工人,但老实本分,如果女儿和樊军结成夫妻,该多好啊!

老两口马上把这个想法告诉樊军,樊军觉得吴小莉温柔贤惠,根本不像个病人,而且两位老人对自己也特别的好,做吴家的女婿肯定不会吃亏,便答应了。

考虑到旧房实在是太小了,于是吴大爷就决定拿出全部家当置换一套新房,一家人高兴的讨论着购买新房的事,樊军却显得心事重重。

樊军有些为难地说:我和小莉结了婚以后,就得给您二老养老送终,但我一个人在外边远离父母,没有亲戚朋友,我希望这个房子能写上我的名字,这样我心里会更有安全感。

吴家父母有些不知所措,看大家都不吭声,樊军说:我也只是提一下,你们可以商量一下,不加也没关系的。

一天后,吴大爷拍板说,没有小军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埋着呢,女儿女婿不都是一家人吗,再说这房子早晚都是他们的,晚给不如早给,就这么定了。

于是第2天吴大爷亲自带着樊军签了购房合同,考虑到自己和老伴年迈,女儿病情不确定,合同只写了樊军一个人的名字。

樊军十分的感动,心想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这一家人,一年后吴小莉生下了一个女儿,一家人和和美美,甭提多高兴了。

天有不测风云,好日子才刚刚过了5年,一天樊军正在厨房做饭,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去世。吴晓丽每天是以泪洗面,痛苦万分。

就在一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时,一个自称樊军前妻的女人找上门要来分房子。

原来樊军老家特别穷,一直娶不上媳妇,最后做了邻村的上门女婿,还生了一个儿子,可上门女婿的日子不好过,前妻和岳父母都很强势,樊军每天都生活的很压抑,后来便离家出走了。

樊军来到吴家后,他隐瞒了自己的过去,直到吴家在房本上写下他的名字,他非常感动,立马回老家净身出户和前妻离了婚。

樊军去世了后,前妻带着儿子来祭奠,意外从亲戚口中得知樊军在城里结婚买了房子,据亲戚说的时间,樊军买房的时候还没和自己离婚,那房子应该有自己的一份,于是她找到吴家,要求分房子。

前妻大闹了一场,吴家报了警,见占不到便宜,只好先回了家。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樊军的父母带着孙子竟然找上了门,他们说房子是儿子樊军的遗产,自己的孙子必须继承樊军的遗产。

这是《法律讲堂》中的一个案例。

先是前妻来争房,现在是公婆带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来争房,难道这套房子真的要被当作樊军的遗产来进行分割吗?就在吴家人心急如焚的时候,朋友们给他介绍一个律师。

律师代吴家父母提起诉讼,吴家父母基于樊军与女儿的恋爱关系,随将房屋赠与的樊军,但樊军在接受赠与时,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使两位老人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根据规定,撤销了吴晓丽父母赠与樊军房屋的行为。

与人相处要以诚相待,尤其是对待我们的亲人,尤其是涉及重大财产的时候,更要真诚的告知,欺骗行为的只能黄粱梦醒,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如果樊军当初没有隐瞒,而是选择向吴小丽一家说出实情,吴家的父母未必不会接受他,反而还会觉得他真诚正直,人品厚重。

“你老婆在我手上,赶快准备60万,不准报警”。王大勇心里纳闷,自己这种平民家庭怎么还会有人绑架?没想到他的老婆就因为有个不良爱好害得自己丢了性命。

李晓梅是餐馆的服务员,平时下了班就爱打麻将,家务活几乎都是交给丈夫王大勇。

这天,王大勇下班回到家做好饭,等了好久都不见李晓梅回来,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他跑到麻将馆去找,结果也不在。

就在王大勇万分焦虑的时候,他终于收到了李晓梅发来的短信,可一看短信内容,他瞬间头皮发麻……短信上说:你老婆在我手上,马上准备60万,不许报警。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经过再三思考,王大勇还是决定报警。经过警方的调查,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李晓梅在麻将馆认识了一男的,叫林峰。俩人一来二去就好上了,后来李晓梅打麻将输了好几万,林峰还帮她还了2万。

只是李晓梅并不懂得知足,越赌越大,输的钱更多了,而林峰也没办法再帮她还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回家找到丈夫,没想到丈夫非但没有责骂她,还想方设法帮她还了赌债。

这下在李晓梅的心里林峰和老公一下就有了明显的对比,觉得还是老公对自己好,她再也不去赌钱,对林峰也变得爱搭不理。

林峰看这情况怕是和李晓梅要黄了,于是就跑去 找李晓梅让她和自己说清楚,就算分手也要好聚好散,于是李晓梅上了他的车。

李晓梅跟他回家后,他还是不想和她分开,可是李晓梅还是果断地将他推开。林峰见挽回不了她的心,就说把他的2万块钱还给他,那他们就算扯清了。

李晓梅听到还钱更生气,对他说我陪你这段时间难道白陪了吗,那2万就算分手费了。林峰一听就开始急了,他们开始激烈争吵,林峰一激动就扯着李晓梅的围巾,结果一失手就把李晓梅给勒死了。

后来他把李晓梅的尸体拖到郊外,挖了个坑埋了。想着自己钱没要回来,又变成了杀人犯,越想越不划算,他干脆再敲诈王大勇一笔,那天要自己出事了,能给自己老婆孩子留点钱也好。

想到这,他就拿李晓梅的手机发了那条短信……

经法院审理后,林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万元。

以上案例出自《法律讲堂》。

@欢喜妖精

事件结束,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对于事件本身,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林峰因为情债酿成了命案,令王大勇失去了挚爱的妻子,家庭破碎。

又因他的贪恋,不但背叛了自己的家庭,还因为命案的发生对自己的家庭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害。

而李晓梅因为不良爱好,让家庭散尽千金,还婚内出轨迷失自我,最后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婚姻经不起背叛,背叛就是对婚姻最大的摧残,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诱惑,无论是金钱还是美色,如果自己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那最后只会酿成婚姻的悲剧。

#我要上微头条# #情感# #法律小讲堂#

程序员儿子爱上了餐厅服务员,母亲差点被气晕过去,为了阻止儿子,身为护士的母亲做出一个疯狂举动。她拿出一只节育环,偷偷的做下了让人不敢相信的事。

张秀琴是一家社区诊所的护士,儿子张洋4岁那年,张秀琴和丈夫离了婚,因为怕再婚后男方对儿子不好,张秀琴始终单身一人,多年来母子俩相依为命。

张洋大学毕业后做了程序员,看上公司楼下餐厅的服务员燕子,燕子青春活力,气质独特,令张洋深深着迷。张洋三天两头往餐厅跑,一来二去两人便在一起了。

张秀琴得知儿子女友是个服务员,气愤的说:“我不同意,你立刻跟她断绝来往,否则就别回这个家了”,张洋根本不听母亲的话,直接搬去和燕子同居。

张秀琴找燕子打工的餐厅,刚进餐厅就看见儿子竟然在帮忙收拾碗筷。气昏头的张秀琴找到燕子大声责骂,还扇了燕子一巴掌。

客人们纷纷来看热闹,后来燕子被老板辞退了,母亲的行为彻底惹怒了张洋,他更坚定了不回家的决心,和母亲开始了长期的冷战。

一天张秀琴突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张洋说燕子怀孕了,准备结婚,难道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就这样被小妖精夺走了?

张秀琴思来想去,决定化被动为主动,从长计议,她找到儿子,装作无奈地说:“燕子怀孕了,你把她带回家吧”。

张秀琴一改先前的蛮横霸道,热情的对燕子说,“阿姨以前太糊涂了,以后就随你们,你怀着孕要多吃一点,以后阿姨照顾你”

燕子很感动,张洋也主动向母亲道歉。没过几天,张秀琴找儿子谈心,“你现在工作刚起步,不是要孩子的最佳时机,不如这样,你们先结婚,等条件成熟了再生孩子”。

张洋觉得有些道理,便向燕子说了自己的想法,当初和母亲斗气才说要生孩子,既然现在母亲同意我们结婚了,要孩子也确实早了。

经过张洋的耐心劝导,燕子点头答应了,但是对手术有些顾虑,张洋安慰说,“我妈就在诊所工作,她亲自做手术,非常安全”。

张秀琴把燕子带进诊所,由于协助医生做手术多年,张秀琴对整个流程非常熟悉,完成手术后。看着毫无知觉的燕子,张秀琴不由得气上心头。

一个疯狂的想法闪进她的脑海,就算儿子跟她结婚,没孩子也可以利落分手,于是她取出一只节育环,偷偷的放进了燕子的体内。

后来燕子经常腰酸腹痛,张洋置之不理,燕子觉得男友不关心自己,两人开始争吵,而张秀琴一味偏袒儿子,两人从小吵发生了大闹,燕子一气之下提出分手搬了出去。

张洋从此一蹶不振,工作不思进取,三年来他天天打游戏,后来直接窝在家成了啃老族,张秀琴四处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可是人家一听情况,连面都不愿意见。

张秀琴有些后悔,原先还嫌弃燕子,现在都没人看得上自己儿子,正当张秀琴一筹莫展的时候,燕子来到张秀琴诊所。

张秀琴马上紧张起来,她来干什么,是不是她发现了三年前那个秘密了。没等她说话,燕子急切地说,张阿姨帮帮我吧!

原来燕子和张洋分手后,她开了一家品牌女装,后来结识了富二代男友,按男友家的规矩,她要先怀孕,才能结婚,可一年来一直怀不上,燕子怕被大医院查出来以前流过产,于是想到了张秀琴这里检查一下。

张秀琴长出了一口气,只要取出节育环,燕子就可能顺利怀孕,嫁入豪门,张秀琴突然想到,与其将燕子拱手让给别人家做媳妇,不如想想办法让她跟儿子重归于好。

张秀琴假装做了检查,说燕子有点炎症,每周过来复查,张秀琴对燕子说,你身体没问题,怀不了孕很可能是男方的原因。

燕子回去后要求男友去检查,男友不配合,燕子迟迟不能怀孕,两人矛盾开始增多,张秀琴故意在燕子做检查的时候把张洋叫来,两人的联系渐渐多起来,最终被男友发现了,男友一气之下出手打了燕子,两人分手。

燕子张洋重新牵手,张洋开始努力工作,精神焕然一新,张秀琴喜在心头,她计划着找个机会给燕子悄悄的把节育环取掉,在办婚事。

张秀琴忙里忙外,还给燕子买衣服买补品,准婆婆的爱护,让燕子很感动,燕子担心自己不能让婆婆抱上孙子,以前不敢去大医院,是怕男友知道她流产的事,而现在没顾虑了。

燕子来到市医院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医生说之所以能怀孕,是因为她身体放着一个节育环,而且已经三年了。

燕子惊呆了,三年前不就是自己流产的时候吗?燕子来到诊所质问张秀琴,看到秘密终于被揭开,张秀琴辩解说我都是为你好,防止你意外怀孕,听到张秀琴大言不惭的解释,燕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报警。

这是《法律讲堂》中的一个案例。

张秀琴作为一名护士,却私自为燕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并且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体内安装了节育环,张秀琴构成非法手术罪。最终判刑6个月,罚金5000元。

张秀琴对儿子的婚姻爱情的干预,过于强势和霸道,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利用职业的便利不惜违反伦理道德,严重伤害了燕子的身心健康,最终也受到了惩罚,爱之深情之切,永远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

丈夫张伟经常对妻子沈玫拳打脚踢,沈玫绝望至极,想不开要跳楼。婆婆劝说沈玫赶快离婚,并且把自己的房子送给了沈玫。

的清晨,一栋居民楼的楼顶上,站着一名披头散发的女人。这个女人名叫沈玫,她因为被丈夫打骂,绝望之下要跳楼。

婆婆何文娟劝道:“小玫,你别想不开!为了孩子想想,他不能没有妈妈啊!”

警察示意何文娟继续劝说,趁着沈玫分神之际,一把抱住她,将她拉离了楼顶。婆媳两个抱头痛哭,何文娟念叨着:“造孽啊...”

原来,何文娟和丈夫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她在31岁时才生下儿子张伟。儿子来得太不容易了,何文娟夫妻对他十分溺爱。

从小到大,张伟特别顽皮,是个远近闻名的“小霸王”。何文娟也是有苦难言,邻居劝道:“男孩子成熟的晚,等他结了婚就好了。”

张伟的名声在外,附近的姑娘没人敢嫁。何文娟托媒人给儿子找了一个外地媳妇,也就是沈玫。

沈玫亲生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继母待她不好。她为人温柔贤惠、勤劳朴实,婚后对公婆孝顺,对丈夫也很体贴。

公公过世后,沈玫主动接婆婆来自己家住。沈玫生下儿子后,婆婆帮忙带孩子。

这对婆媳没有因为生活琐事红过脸,反而互相理解,感情日渐深厚。

张伟已经娶妻生子,脾气根本没有改变。他喜欢喝酒,喝多了就打骂沈玫。每次儿子对儿媳发脾气,何文娟都在旁边阻拦。

然而,母亲的劝说甚至责骂,根本不起作用,张伟对沈玫的打骂变本加厉。

一天半夜,张伟和朋友出去喝酒,又是醉醺醺地回家。他喊醒已经睡着的沈玫,让她倒一杯水。沈玫倒水慢了些,张伟就对她拳打脚踢。

何文娟过来阻止,也被儿子推倒在地,婆媳两个哭成一团。张伟累了,他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沈玫绝望至极,她趁着婆婆不注意,打开家门来到了楼顶,这就是本文开头的一幕。

何文娟对沈玫说:“小玫,妈支持你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咱们别过了...”

沈玫得到婆婆的支持,起诉了离婚。离婚后,沈玫担心何文娟晚年孤单,她带着儿子依然和前婆婆住在一起。

离婚后,张伟看到母亲和前妻关系这么好,自己倒像个外人了,他对母亲不闻不问。何文娟对儿子彻底失望,把所有心思放在了孙子身上。

几个月后,何文娟因为心脏病做手术,沈玫在医院精心照顾,医生和护士还以为她是亲闺女。整个住院期间,张伟只是探望一下就离开了。

沈玫的命运多舛,何文娟刚出院,她又被查出患有乳腺癌。沈玫不想让何文娟担心,隐瞒了病情,自己偷偷去看病。

这事哪里瞒得住,何文娟还是知道了,她毫不犹豫拿出3万元给沈玫。

这件事后,这对前婆媳的关系更好了,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何文娟的心脏一直不太好,再加上儿子不孝顺,她经常感觉郁闷,身体越来越虚弱。担心自己随时离开人世,她打算给沈玫母子一份保障。

一天,在何文娟的强烈要求下,沈玫陪她来到公证处,立下一份公证遗嘱。何文娟明确表示,自己百年之后,房子由沈玫继承。

得知这一消息,张伟急了,他赶到母亲家里,对何文娟说:“妈,你老糊涂了吧!房子怎么能给外人,我才是亲生的!”

何文娟说:“你现在说是亲生的了,我生病住院做手术,那时候你在哪儿?我就在这房子里住着,你一年能来看我几次?”

几个月后,何文娟去世了,张伟迫不及待地起诉了沈玫,要求她归还房产。

那么,何文娟和沈玫在公证处做得是什么呢?

@白鹿森林 案例来自《法律讲堂》,律师解答:

何文娟和沈玫在公证处做得是:遗赠

遗赠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于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与遗嘱不同之处在于,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不仅可以是自然人,还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而遗嘱只能将遗产在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本案例中,因为沈玫不是何文娟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何文娟在公证处所立的公证遗嘱,其实是经过公证的遗赠。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四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案例中,沈玫在陪何文娟办理公证时,工作人员提示她,要记得在何文娟过世后六十日内,再回到公证处,作一个接受遗赠的声明。

最后,沈玫出具了公证处为她作出的声明,法院把何文娟的房子判给了沈玫。随后,沈玫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带着儿子开始了新生活。

失踪5年的男人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一家人又惊又喜,别提多高兴了,除了男人的妻子。她不仅不愿见到丈夫,还把丈夫赶出了家门。妻子为何如此对待丈夫呢?

多年前,晓芸对张建华一见钟情,并鼓起勇气表白。两人就这样开始了交往,没多久便结婚了。

婚后1年,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晓芸留在婆家照顾孩子,张建华独自在县城打工。虽然不能与丈夫朝夕相处,但晓芸依然觉得很幸福。

转眼儿子满周岁了,晓芸提出想和丈夫一起在县城打工,却被拒绝了。张建华让她留在家里好好照顾孩子。

晓芸很失落,但并没有多想,直到一个同在县城打工的朋友,带来一个令她难以置信的消息:张建华在外面有人了。

这个消息如同当头一棒,把晓芸一下锤醒了:难怪丈夫坚决不同意她去县城,原来如此!她气急败坏地一大早赶往张建华的住处。

房门打开的那一瞬,晓芸虽然没有看到其他女人影子,但她内心仅存的侥幸还是崩塌了:房间里到处都留有女人的痕迹。

晓芸失声痛哭,许久后才停止哭泣。张建华以为她会提出离婚,没想到她却说,只要张建华断绝和那个女人的来往,自己愿意为了孩子既往不咎。

张建华却不同意。那个女人是他的初恋,二人当初是被迫分手。恰在他失意的时候,晓芸出现了,为了排解寂寞才答应与她交往。与晓芸结婚,也仅仅是因为父母喜欢。

如今前女友离异,两人再度重逢,张建华执意追求真爱。晓芸求他看在孩子的份上回归家庭,被他严辞拒绝。即使父母赶来劝解也不妥协。

张建华的父母见无法动摇儿子,到他情人工作的地方大闹一场,害得女友丢了工作。张建华因此大发雷霆,扬言要携女友私奔。

父母只当他说气话,并没放在心上,不料,张建华果然人间蒸发了一般。4年过去了,张建华始终音信全无。

晓芸彻底死心了,决定与丈夫离婚。可是,丈夫失踪的情况下,该怎么离婚呢?

在律师的建议下,晓芸来到法院申请宣告张建华死亡,1年公告期满后,法院正式判决生效,晓芸与张建华的婚姻关系随之自动解除。

晓芸卖掉婚房,带着儿子来到县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还经人介绍,认识了新男友。二人正准备的结婚的时候,张建华却突然回来了。

前公婆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晓芸,可她却反应十分冷淡。不料张建华竟找上门来,还死乞白赖地住进了家里。

张建华与情人私奔之初,生活还算甜蜜,但不久后,他受伤没了工作,两人便时常为钱发生争吵,张建华渐生厌烦。

而女友竟背着他与其他男人暧昧,更是让他羞愤难当,终于提出分手。抛妻弃子与情人私奔,却落得如此下场,张建华自觉难堪,想多赚些钱再风光回家。

可惜天不遂人愿,在外漂泊多年,张建华一无所获,思量再三,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去。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被注销了。

在父母的陪同下,张建华去法院撤销了自己的死亡判决。他以为与晓芸的婚姻关系也就随之恢复了,便不顾晓芸的脸色,强行住进了她家,想借机挽回母子俩的心。

可是晓芸并不领情,就连儿子也总躲着他。起初张建华以夫妻之名赖着不走,求晓芸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他。

但晓芸告诉他,自己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不同意恢复与他的婚姻关系。两人已经不是夫妻了。

张建华没料到晓芸居然如此绝决,只得搬离她家。临走前,他没有追究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算是对晓芸母子的补偿。可是,几天后,他却差点要了晓芸的命。

张建华虽然搬走了,但却在晓芸家附近住了下来,几乎天天都能看到母子俩的一举一动。

一天,他无意中听到儿子亲热地唤晓芸的未婚夫“爸爸”。儿子从不喊他“爸爸”,现在居然如此亲密地称呼另一个男人,令他妒火中烧。

第二天,张建华把晓芸约到江边,向她抗议:如果儿子喊别人爸爸,他就不同意晓芸再婚。晓芸也不示弱,指责他当初抛妻弃子,现在无权干涉自己的婚姻。

张建华恼羞成怒,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刀捅向晓芸,还把她按在水中,企图淹死她。幸亏江边人多,晓芸被及时救下,张建华则被绳之以法。#情感# #故事# #法律小讲堂# #婚恋手册#

@余不留说,这是《法律讲堂》节目讲述的一个真实案例。因为自私,张建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结局可谓咎由自取。

婚姻不是儿戏,既然选择了婚姻,就应该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以“爱”之名,随意背弃婚姻,,是“自私”;没有尽过婚姻和家庭的责任,却要享受婚姻和家庭的好处,这也是“自私”。

爱是相互的,没有人会一直等待,再深的爱终有消逝的一天。放弃一份爱的时候,就要接受爱的离开。

更何况,张建华是因为感情不顺,迫不得已才回归家庭,并不是出于真心,说到底,他仍不改自私的本来面目,连同伤害晓芸,也是为了一己私欲。

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爱,更不值得托付终生。好在晓芸始终清醒,好在她幸运地逃过一劫。

婚前要慎重,婚后有担当,这才是对婚姻、对家庭、对配偶负责任的态度,你觉得呢?欢迎留言告诉我你的看法。

我是@余不留,关注我,讲一个故事,体悟别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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