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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交警 江门交警机动大队

时间:2019-07-09 1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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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交警 江门交警机动大队

【阴雨天气,驾车出行慎防侧滑】近日,江门鹤山双和公路宅梧榴花坪路段往鹤城方向,一辆小车发生侧翻在路边。江门鹤山交警接警后迅速赶赴位于事故现场处置。事故原因是雨雾天气,路面湿滑导致车轮打滑,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驶离路面,碰撞公路旁的绿化树后发生翻侧。#交警提醒# 在雨雾天气行驶时,一定要控制车速,切忌急踩刹车,猛打方向,以防发生侧滑和侧翻交通事故。

【#失驾女子为避交警戴帽子墨镜全副武装#】近日,江门交警发现,一名女子在驾车过程中,无论日间还是夜间都戴着帽子和大口罩,日间还加多一副墨镜,基本把人脸全盖了,而且多为深夜出行。这奇怪的行为,必定事有蹊跷。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车车主谭某于7月因酒后驾驶被查获,现其驾驶证正处于暂扣状态。9月24日,民警发现该车出现,于是马上调度铁骑中队进行拦截。经核实,该驾驶人正是“失驾”人员谭某。#广东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平安法治# @江门交警

自行车走了机动车道[惊呆]没听懂我广东江门交警白话咩[困]//@热心的火车e2:自行车明明在前边走,货车竟然说没看见,故意的吧,这些泥头车,超速闯红灯那个不干??

笑看红尘的姐姐

太危险,远离大货车,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远离大货车# #正能量传递#

00:42

中国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交警中队长沙办事处,请问我本人曾经违章驾驶报废的两轮摩托违章,是要被处训,掉销驾驶资格的吗}你们能答复我吗?这么多的违章条处训我本人也记不了这么多。请你们回复我,这个驾驶证对我已经没有用途,送给你们。

【危险!#小货车超载6名乘客蹲坐车箱中# 】3月17日上午10时30分,江门台山公安交警大队赤溪交警中队民警在赤溪镇核电北线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超载嫌疑,于是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客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令民警吃惊的是,该车内只有三个固定座椅,其中6人是蹲坐在拆掉了座椅的车箱中,这种乘车方式实在是太危险。由于驾驶人陆某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核查发现,陆某的驾驶证为“逾期未换证”,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陆某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我为群众办实事# #你好守护者联盟##平安法治# #安全驾驶# @江门公安

近日,一男子喝完酒后,驾驶一辆津FMXX99号蓝色捷豹小型轿车在江门撞倒一骑摩托车女子,之后更是将其拖行数百米,致使该女子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出事之后,男子竟连夜逃到珠海,在某公寓睡觉,经过珠海、江门交警联手排查,于次日将该男子抓捕,目前该司机管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关律说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位司机的责任和义务,司机管某借着酒劲从江门一路开回珠海,全程80多公里,可谓是“艺高人胆大”,其也终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1、管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

管某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仍然执意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拖行受害人数百米,导致被害人被活活拖死,之后管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竟然连夜开车逃跑。本案最为争议的地方是,管某拖行被害人致其死亡的认定,是交通肇事致死,还是故意杀人行为。

那就必须考量管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撞人后,还拖拽着被害人。

如果管某在撞人之后,并不知道自己车上还拖拽着被害人,那么应当直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致死,反之,如果管某明明知道自己的车上还拖拽着被害人,那么管某作为成年人就应当知道其拖拽被害人数百米的法律后果,很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如果这样管某就必须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承担故意的法律责任,依法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管某醉酒后,神志不清晰,是否可以作为其减轻处罚的理由?

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总以醉酒,神志不清作为脱罪的理由。然而从法律上,醉酒不仅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很多情况下,还是加重处罚的情节。

管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应当认识到,自己酒后的状态,为了自己的一时兴起致法律于不顾,管某必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刑法》133条,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并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依法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的,处3--7年有期徒刑,据此结合管某的犯罪情节,在5年以上量刑为宜。

3、除了刑事责任外,管某还需要赔偿高额的民事赔偿。

由于管某的醉驾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依据《民法典》管某应当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必要费用。

如果不是管某醉驾,原本可以避免这次事故的,即便无法避免,被害人可能也只是受伤,而不是失去生命,管某无视交通法规,饮酒驾车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尊重,相信经过这件事,管某应该会好好反思自己的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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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中这些背影筑起安全荧光黄#】5月11日凌晨开始,江门台山普降暴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一天。台山交警严阵以待守护群众平安出行。上午交通早高峰时段,台城陈宜禧路段一小车抛锚造成交通拥堵,附近巡逻的台城一中队民警迅速协助车主将抛锚小车推至路边,现场交通迅速得到缓解。广海中队民警巡逻至广海镇环城路段时,发现路面积水严重,判断是下水口被垃圾堵塞排水不及,于是下车徒手将垃圾清理干净,路上积水情况得以缓解。赤溪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清除被风雨吹落的树木枝叶,确保不影响过往车辆安全行车,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 #广东将遭遇今年来最大暴雨# #广东暴雨# @江门公安 @中国警察网@中国警方在线@人民公安报@新华网@中国长安网

各位朋友大家新年好!我去年12月底去了一趟广东江门市,然后我回到广西两三天后就收到了一条信息,显示的是江门交警的发过来的,说我在那边的一个红绿灯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记2分,要在30天内接受处理。由于我现在在广西老家,而且我的车也是广西牌的,听说在网上可以办理违章处理,而且我也注册有12123,我在12123里备案车上没有显示有违章,我在短时间内又不去广东,所以这个违章就处理不了,不知道过了30天不处理有什么影响,或者以后年审能不能过,有没有那位朋友遇到过这种情况或者知道怎么处理的,给个意见,谢谢[作揖],最后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财源滚滚!

歪打正着!广东江门,一名男子正在等红绿灯,这时不远处来了位交警处理左侧摩托车压线的事,谁知男子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动作,成功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正是这个小动作,男子被罚1000块钱,驾驶证被扣12分。

原来男子只有c1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由于心虚想趁着交警不注意时,跟后座的女子换位置,不料正是这个动作,才恰巧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因此证驾不符,才被罚钱跟扣分,这不是歪打正着嘛。

网友表示: 所以这就是我离开了我那个小山村我在外面不敢开电车的原因。

网友表示:我兄弟在江门开摩托车也被扣完c1驾驶证12分,因为没有摩托证。

网友表示:考了C2之后,每次骑摩托车上街都担惊受怕,干脆去增驾了E证,可看见交警拦车的还是怕怕的。

太危险!!广东江门一女子骑自行车过马路,闯红灯后又进入大货车盲区,交警直呼:"你这是在玩命"! 当事人大呼:“明明是他错了”!幸亏主人没有事,只是自行车就为他的主人遭罪了。

在江门发展大道228号附近的十字路口,女骑士骑着自行车,擅自在机动车道上横过马路,不料后方跟着一辆大货车,由于又是刚刚红灯转绿灯,女骑士骑着她的“宝马”同时也进入了货车的盲区,大货车的车速肯定比自行车快,侧轮就这样就追上了自行车,幸好女骑士回避及时,自行车为了主人安全向另一边侧倒,让主人有机会逃出,但它自己就报废了。交警到场后询问起事发双方当事人,司机虽然觉得很无辜,但也很诚恳地接受赔偿,并接受交警的教育。

但女骑士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表示她没有错,一度蛮横,最后交警直呼:"你这是在玩命,你知道吗?差一点命都没有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根据规定,行人

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这位女行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她应当负事故责任,并承担责任摩托车驾驶员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不管是行人、机动车一方还是非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承担相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行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主体的问题,行为人构成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一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构成交肇事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必须要保护现场、报案、抢救伤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要从重处罚的。如果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如果逃逸,则在三年以上量刑

很多这种骑车不看后面的乱串,害人害己,有时候按喇叭他都当听不见,还不知道悔改,下次或者你就没机会解释了。

最后觉得货车虽然有错,但更可恨的是女骑士的认知,真是清奇,哭了交警要不厌其烦地对这类人多进行交规的教育。

老司机开车十年,一共只被罚两次,我除了谨小慎微之外,还有什么呢?

我自认为被江门交警抄牌一次,已经是极大的委屈——同事说他一次性缴纳交通罚款2100元——相较而言,我这200元罚款算是“湿湿碎”。可是,我拿到驾照至今,仅仅被罚两次,每一次都让我不舒服。

我开车特别注意路边的交通标识,一般极少违停、冲红灯;走高速的时候,我开车时速控制在90左右,不会超速。除了上面的两个原因外,我觉得更大的原因,还是我穷,没有足够的底气给罚款。

你开车这么多年,罚单交的多吗?

#江门头条# #珠三角资讯# #汽车头条#

鹤山交警重拳出击!查获深夜上路“百吨王”

k11月24日,鹤山交警联合江门大道大队开展岁末年初治超夜查突击行动,一举查获3辆超载货车,其中一辆为“百吨王”。

11月24日晚,针对部分超载货车司机昼伏夜出的特点,联合执法队逐步摸清车辆行驶时间和轨迹,按照支队统一部署采取行动。接近凌晨时分,在江门大道辅道,一辆大货车引起执勤民警注意,车厢都满载钢材,明显超过车辆的核载质量,民警示意大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就近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受检车辆超限幅度107.7%,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不久,民警在同一路段,又分别查获两辆负荷满满的大货车,经检测结果车辆超限幅度为89.3%和93.8%,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严执法、全覆盖、零容忍”原则,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岁末年初是运输企业的工作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整治力度,全方位打击“百吨王”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加强对运输企业的警示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相关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江门小车一早在香洲违停!车主却说:从没来过珠海!】3月2日早上7点,香洲交警来到翠福路指挥疏导交通。交警来到杏花苑小区路段时,发现一辆粤J0××5V号红色凌志小车违停在斑马线上。

由于当时正值早高峰,交警给凌志小车贴了违停罚单后,立即通知车主移车。早高峰结束后,交警发现凌志小车已经开走了。

回到大队后,交警准备将违停车辆录入系统,却发现号牌粤J0××5V在系统上登记的竟是一辆灰色丰田卡罗拉,并不是红色的凌志小车,于是交警立即给车主谭先生打电话了解情况。

没想到,谭先生却告诉交警,他根本没来过珠海,更别说在珠海违停了!听到这话,交警顿觉事有蹊跷,立即介入调查。

经调查,谭先生家住江门,这个号牌是他选到手的,一直挂在一辆本田思域小车上。

直到今年年初,谭先生觉得思域小车开了太久了,便在江门某二手车行花了6万多元买下了一辆丰田卡罗拉,并将车牌也换到了丰田小车上。

前段时间,有朋友急需用车,谭先生就将丰田小车借给了朋友开。但他很确定的是,朋友一直在江门活动,也没有来过珠海。

了解完情况后,交警判断早上的凌志小车涉嫌套牌。香洲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分析研判车辆的行驶路线,并通知路面所有警力进行全城布控。

3月18日中午,香洲交警大队曾警官和辅警小黄处理完旺角百货附近的轻微事故后,驾车返回大队。曾警官沿创业路西往东方向行驶,刚通过路口,就发现对向车道一辆红色凌志小车的车牌非常熟悉。

灵光一闪间,曾警官想起这不正是涉嫌套牌的车辆吗,于是他立即通知信控人员,将凌志小车前方的信号灯调成红灯。很快,曾警官就在车流中将凌志小车拦了下来。

凌志司机钟某看着突然到来的交警,十分疑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曾警官询问他车辆状况,钟某解释称这辆车是开车行的朋友借给他的。

曾警官告诉钟某,这辆凌志小车涉嫌套牌。听到这钟某的嘴巴瞬间变成“O”型,急忙说他什么都不知道。曾警官对钟某进行安全教育,随后依法扣留了车辆。

事后,香洲交警第一时间将套牌车被扣留情况告知了谭先生,他对交警的迅速反应连连称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城市交通##你安全带了没#

【场面激烈!#交警抱摔制服走私嫌疑人#】11月18日,广东江门。交警铁骑在截查疑似套牌车辆过程中,一名驾驶员拒不配合执法工作,突然开门弃车逃跑,交警铁骑一路狂追,一记抱摔将其撂倒在地。经查,该男子不仅涉嫌使用假牌套牌,车内还藏有价值数十万元的走私香烟,目前该嫌疑人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人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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